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修改了其辐射防护条例。更新内容考虑了当前的辐射防护科学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的建议。
“我们已采取措施将所有工人(包括正在哺乳的工人)的辐射风险降至最低。自多年前我被授权为加拿大第一批进入辐射区的怀孕工人之一以来,我们的规定已走了很长一段路。安全是我们所做工作的核心。现在,人们将得到更好的信息,以减少他们在工作中被辐射的潜在机会。” CNSC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umina Velshi说。
辐射防护法规对在许可活动中可能接受的辐射工人数量设置了限制。CNSC要求每个被许可方实施辐射防护计划,以使暴露于电离辐射的量保持在合理可达到的最低水平,并低于规定的剂量限制。
更新内容基于自法规生效以来20年的法规经验以及最新的辐射暴露科学。“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也在发展。现在我们了解到,白内障风险可能以低于先前考虑的剂量发生。通过将法规剂量限值从每年的150 mSv降低到50 mSv,我们使加拿大符合国际标准,并更好地保护工人,” CNSC首席科学官Peter Elder说道。
法规更新包括:
一项新的要求,被许可人必须为已经正在哺乳的核能工人提供合理的住所
修订眼睛晶状体的等效剂量限值
澄清对申请剂量学服务许可证,对容器和设备贴标签以及张贴辐射警告标志
对被许可人保留五年剂量记录的新要求
对被许可人正确选择,使用和维护辐射检测和测量仪器的新要求
一项新要求,即被许可方必须在紧急情况下告知所有核能工作者其职责和责任,以及在紧急情况控制期间与辐射相关的风险
咨询实况
在讨论文件DIS-13-01(2013年修订辐射防护法规的提案)发布后的120天的评论期内,CNSC收到了400条评论。
在为期30天的意见征询期中,收到了82条关于2019年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上发布的法规修订草案的意见。
CNSC与利益相关者和3个网络研讨会举行了39次宣传会议。
CNSC规范了核能和材料的使用,以保护加拿大人和环境的健康,安全与保障;履行加拿大关于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承诺;并向公众传播客观的科学,技术和法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