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8日,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以下简称辐射源监管司)组织检查组对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高通)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与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试验见证。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南监督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中核高通关于安全整改与管理提升、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试验准备等情况的汇报;随后深入一线生产场所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放射性物品运输装车作业和启运前辐射监测等运输相关设施和活动,以及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试验人员、设备、场地等准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台账及维护保养制度、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制度、运输人员剂量监测报告和安全培训记录等文件记录进行了核查。检查组就放射性物品货包分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备案要求与流程、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试验先决条件等相关问题与中核高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检查后会议上,检查组向中核高通通报了此次现场检查的初步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对做好放射性物品运输相关辐射环境工作做了发言。西南监督站负责同志表示,西南监督站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对中核高通的监督帮扶,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发挥地区监督站探头作用,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充分发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辐射源监管司负责同志对中核高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核安全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大意义,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法规宣贯,组织全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时将相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开展;三是主动转变思维,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追求卓越,以建设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企业为目标,推动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中核高通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