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简称“卫健委”)财务司发布《关于调整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的全国总体规划由10台调整为16台。质子中国将相关内容整理后与大家分享。点击“阅读原文”获取详情。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合理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卫健委将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的全国总体规划由10台调整为16台,华北地区由2台增加到3台、东北地区由1台增加到2台、华东地区由2台增加到3台、中南地区由2台增加到4台、西南地区由2台增加到3台、西北地区仍为1台。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高端放射治疗设备、首次配置的整台(套)单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详情请见质子中国往期报道《政策解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
目前,共5家医院获得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配置许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1家医院获得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配置许可: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