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核技术利用大省,全省有77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其中近200家风险较高的单位由省生态环境厅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明确,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以省厅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省级核与辐射安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按照人员力量向一线执法岗位倾斜的原则,江苏省核管中心制定实施全员执法方案,统筹执法人力资源,发挥各监管岗位技术和业务优势,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加强过程监督,规范现场执法。通过全员参与,锻炼队伍,形成合力,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对全体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根据方案,通过移动执法平台软件“双随机”模块对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进行抽取,以专职执法人员和其余持证人员相组合的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全员执法的全面实施,既增强了执法力量,又锻炼了监管队伍。
此外,江苏省核管中心加强对全省各地核与辐射执法工作监督指导,推动建立了全省移动执法平台、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程序、移动执法装备、执法服装“四个统一”,核与辐射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执法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江苏省核管中心全员执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