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分别正式印发《湖南省核安全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湘环发〔2021〕45号)和《湖北省核安全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鄂环发〔2022〕3号)。
两个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我国“十四五”期间核安全领域的相关规划有效衔接。规划总结分析了“十三五”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取得的进展、面临的机遇及挑战,研究提出了 “十四五”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度重视支持地方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规划编制工作,并将支持地方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规划编制工作作为推动落实国家核安全规划以及推动加强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有效手段。中心政策法规研究所规划编制团队为主要编制组成员,自2020年开始,历时两年,先后开展现场踏勘、调研座谈、专题研究等工作,多次与相关部门对接交流,顺利通过地方省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圆满完成两个规划支撑任务。下一步,中心将依照有关部门需求,继续落实好相关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