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如国家安全法第一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
2、如何理解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关系?
我国的国体政体决定了党、人民和国家是一个共同体,这就决定了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和国家利益至上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安全居于中心地位,国家安全归根到底是保障人民利益;政治安全是维护人民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根本保证;国家利益至上是实现人民安全和政治安全的要求和原则。只有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和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
▼ 重要论述: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
2018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国家利益至上是国家安全的准则。
3、如何理解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和平利用核能国家,也是拥有核武器国家。无论是涉及国家经济安全与能源安全,还是涉及国防安全,核安全都不可或缺。核事故可能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和影响,核恐怖会给世界和平带来极大危害,因此维护核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大国地位。
▼ 重要论述: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 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4、核事业安全发展有哪些重要贡献?
20世纪50年代中期,面对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中国政府作出了开发利用核能的重大决定,中国核事业正式起步。近70年来,中国核事业从无到有、持续安全发展,形成了完备的核工业体系,为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