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工业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实现沙尘立体监测;具备地级城市7天空气质量精准预报和10天—15天趋势预报能力……
近年来,甘肃省持续巩固监测领域改革成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动监测能力水平提升,致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9网1质控1平台,建成“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生态环境监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全面摸清底数、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印发实施了《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供了指导和遵循。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徐全喜介绍说,“十三五”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制定下发《甘肃省环境保护系统〈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将建设内容细化分工至各相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同时,按照“9网1质控1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构架(环境空气监测网、水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网、噪声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网、污染源监测网、生态状况监测网、应急监测网、预报预警监测网,质控体系,大数据管理平台)全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网络监测建设,初步建立起覆盖气、水、土、声、生态、辐射等要素的“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截至目前,甘肃已建成由18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工业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508个地表水、98个地下水、106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及41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1293个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1184个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由2902个手工监测点位、139个自动监测站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由52个国控点、33个省控点及1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组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涵盖674家排污单位2123套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监测网;由56个省网沙尘地面站、26台激光雷达组成的沙尘立体监测网,并纳入“一带一路”雷达网;建成甘肃省省市环境空气质量一体化预报平台,目前已具备地级城市7天空气质量精准预报和10天—15天趋势预报能力。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
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甘肃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规范体系、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技术能力、开展专项检查等举措,稳步提升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公信力。
据了解,甘肃省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能力、量值溯源、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等方面的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督促问题整改。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并将相关机构列入“黑名单”。
通过三年的监督检查,甘肃省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全面形成,从而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保障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同时,甘肃省还每年制定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将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生态状况监测的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纳入数据质量监管范围,建立了省级牵头、市级监管、多部门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将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面落实“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还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甘肃省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日常监督管理;建设完成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重中心、臭氧量值溯源传递实验室等,从技术上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建设完成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控管理从“人管”到“机管”的转变,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溯源提供了保障。
为实现监测质量智慧监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依托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各类环境监测过程进行实时化、网络化、自动化和可视化的质控管理;建立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将实验室业务流程和监测仪器、实验设备、化学试剂等资源进行有效关联,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此外,甘肃还不断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全省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每年参加考核人数均在500人以上。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监测操作程序,提升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在广大监测人员队伍中营造扎实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监测技术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陆河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总体思路,持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架,进一步组织优化调整监测点位布设,推动传统监测向高质量监测全面转型,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的全覆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