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辐协〔2022〕6号
关于征集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2022年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国深化标准化改革及新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团体标准成为我国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改革战略部署。为满足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快速发展需求,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促进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现面向全行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考虑我国国情和行业近中期发展需求,兼顾前瞻性、先进性、实用性及与现行标准的协调性,以我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围绕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在工业、农业、医学、环保、公共安全等各领域的应用提出标准提案。
(一)优先制定同位素与辐射行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尚未涉及或待修订,而实际研究、开发、生产、管理急需的团体标准;
(二)优先制定有利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团体标准;
(三)鼓励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四)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
(五)协调相关领域上下游产业的关键共性方面,可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六)行业内行规性、自律性的管理类、指导类、评价类技术规范,可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七)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需要统一的设计方法、计算方法、零部件、子系统、接口、工艺和工艺装备等方面都可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八)鼓励制定快速响应国际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提升标准水平支持中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二、 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相关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请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申请单位对项目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获奖、工程应用等情况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五)申请单位须填写《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申请表》和《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鼓励同时提交标准框架大纲或草案。
三、 时间要求
本轮征集工作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逾期转入下一批项目管理,请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版(分别两份)邮寄至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中街66号215室
联系人:吴丽丽
联系电话:010-68520694、18901263885
邮箱:cira@cira.net.cn
邮编:100089
附件1 协会团体标准提案申请表.docx
附件2 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docx
关于征集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2022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提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