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管理机构与规章制度
工业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辐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辐射工作的安全管理,并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辐射管理机构的第一负责人。此外,单位还应建立相关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辐射危害事故发生。
2)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从事工业电子直线加速器工作的人员须·在上岗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主要内容有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辐射基础知识、辐射防护知识等,并应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此外,操作直线加速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实际操作培训。
3)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管理
为保护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省(市)、自治区辐射卫生防护部门规定的个人剂量计,或接受内照射剂量监测,个人剂量计应定期送检(不少于1季度/次),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告。为加 强个人剂量监测和管理,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并妥善完整保存。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还应进行职业健康 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辐射工作单位应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辐射工作单位应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护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有序、迅速的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减轻事故后果,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辐射工作单位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