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南方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荣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成为广东省首家获颁“四类证”的地市级医疗单位 ,标志着市人民医院具备了放射性药物自主研发、使用及临床转化的资质,为患者在核医学领域的精准诊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可自主研发、转化最新放射性药物
核医疗产业是保障人民健康的民生产业。2021年6月,国家原子能机构联合科技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国家核医疗产业发展明确了方向。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是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的最高级别,具有严格的准入条件,不仅要求医疗机构在设施设备、场地建设等硬件条件上达到相关要求,而且在机构与人员、制度建设、质量管理、辐射防护等软件方面也具有严格规定。获批第四类证的医疗机构可以自主研发和使用放射性药物新药物、新制剂 ,以适应核医学诊治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
近年来,市人民医院积极推动核医疗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除顺利通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现场审查,达到国家放射性药品使用场所监管的最高标准,获批《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之外,市人民医院还成功完成固体靶核素的调试生产 ,成为广东省第二家能自主生产¹¹C、¹³N、¹⁸F、⁶⁴Cu、⁶⁸Ga、⁸⁹Zr等核素的单位。自此,市人民医院正式取得 放射性药物自主研发、使用及临床转化的资质 ,可以自主研究、开发和使用更多的新型分子探针,推进新型放射性药物使用和发展,为前列腺癌、消化道肿瘤、神经内分泌肿瘤等实体肿瘤、心肌病变及神经退行性疾病等临床患者的精准诊疗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