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放射性药品发展规划和指导原则等政策,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保障医疗机构内放射性药物使用规范性和合理性,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药学部和核医学科打破学科壁垒,积极摸索建立学科融合新模式,同时联合培养核医学驻科药师(核药师)。
2024年12月24日,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与核医学科正式签订学科融合暨核医学驻科药师(核药师)联合培养框架协议,药学部王景浩主任、李沙沙副主任、核药师陈能花博士及医学影像部徐浩主任、核医学科王璐主任、弓健副主任、郭斌副主任医师、尚靖杰副主任医师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要求,核药师绩效由两个科室共同承担。核药师将深度参与放射性药物研发、质量管理及临床应用,为使用放射性药物的患者提供药学评估、访视及监护等服务,并对放射性药物的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估及监督,保障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2021年以来,国家多个部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核医疗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推动科技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将医用同位素应用升级为国家战略,出台系列规划、攻关方案和行动方案;近年来,国家相继发布了《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推进放射性药物研发与应用的攻关方案》、《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广东省也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放射性药物研发与应用的攻关方案(2023年9月)》,旨在加快放射性诊疗药物研发,加强新靶点、新机制、新类型创新药研发投入,实现放射性新药研制的国际并跑。然而,因核药作为特殊药物,药事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在核药相关工作中的参与度较低,造成核药管理与药事管理脱节。随着核药临床应用的推广,如何对核药的质量及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进行监管引发了关注。
为了规范核药的管理,保障核药在临床应用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其合理使用,我院药学部在全国率先提出在核医学科设立核医学驻科药师(核药师)的设想,负责监督管理核药临床应用及参与相关临床研究工作。该设想的提出引起了多方关注及支持,2023年7月,广东省药学会发布了《关于设立核药师岗位的专家共识》(粤药会〔2023〕76号),倡导设立核药师,系统提出了核药师工作体系、工作模式、工作内容。2023年9月,广东省卫健委、广东省发改委等十委厅局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放射性药物研发与应用公关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正式引用“核药师”称谓,并鼓励各医疗机构设立核药师岗位。
药学部王景浩主任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核药师岗位从提出到正式落地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及研究,两个学科在强强联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牵头编写了《正电子类放射性药物0期临床研究申请工作专家共识》及《放射性药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目前我院核药师已充分融入到核医学的团队中,在核药的临床应用及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能为核药个体化诊疗及合理用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医学影像部徐浩主任在签约仪式中回顾了我院核医学科的发展历程,高度评价核药师岗位的设立及《放射性药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发布,期待两个学科融合并取得更大的成就,特别是推动核药师团体标准的编写及相关共识的更新工作等。
核医学科王璐主任表示,与药学的交叉融合推动了复合型核医学人才的培养,期待未来的核药师培训班能为核医药领域培养更多的人才,并希望能联合共建核医药研究院,进一步推动高端核医药人才的培养。
联合培养核药师是药学与临床学科交叉融合的重要表现形式,可为患者提供了更加全面、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来,药学部将培养更多的驻科药师,推动药学与临床专科的学科融合,从而实现精准药学服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