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国家原子能机构发布《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等5个核安保导则通知。国家原子能机构组织制定了《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试行)》(HABD-000/02)、《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设计基准威胁的界定与确认(试行)》(HABD-001/03)、《核安保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试行)》(HABD-004/04)、《MOX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导则(试行)》(HABD-002/06),修订了《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系统初步设计专篇的内容与要求》(HABD-001/02),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告原文如下: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核安保管理、核材料管制工作,持续完善核安保法规体系,积极应对网络安全等新型威胁,国家原子能机构组织制定了《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试行)》(HABD-000/02)、《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设计基准威胁的界定与确认(试行)》(HABD-001/03)、《核安保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试行)》(HABD-004/04)、《MOX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导则(试行)》(HABD-002/06),修订了《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系统初步设计专篇的内容与要求》(HABD-001/02),现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2-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设计基准威胁的界定与确认(试行).docx
附件3-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系统初步设计专篇的内容与要求.docx
附件5-MOX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导则(试行).docx
国家原子能机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