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正式受理《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 。
原文如下: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5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2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7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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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0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一台ACP100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规划容量125MW。本工程位于海南昌江核电厂西北部。海南昌江核电厂规划建设四台压水堆核电机组, 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其中,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为两台650MW压水堆核电机组,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5日和2016年8月12日商业运行;厂址同时建设两台融合后的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为减少工程投资,本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尽可能利用海南昌江核电厂已有设施。本工程的设计寿期为60年。
通过本工程的建设,将积极探索核能综合利用,实现电水冷等联供功能,支撑国家海洋开发战略,并满足海南省能源清洁发展需要。通过本工程的运营,验证设计、制造、建造和运行技术,进行商业化的推广,从而使我国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掌握和拥有先进小型堆技术能力的国家,扩大我国核能应用的领域和范围,提升国家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模块式小型堆“走出去”的目标,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