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高科生产的治疗用碘[131I]化钠胶囊经过资料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谈判等环节,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身份顺利进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治疗用碘[131I]化钠胶囊临床上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可摄碘的甲状腺癌以及可摄碘的甲状腺癌转移灶的治疗。以胶囊形式给病人用药,药物可直接到达患者胃部,避免了放射性碘[131I]易粘附在病人的口腔、鼻腔、食道等部位而引起的副作用;并且胶囊剂使用简便,可省去分装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的过程,减少挥发性放射性污染、降低对工作人员的辐射。
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对放射性药品研发、医保政策、产业布局等重要方面作出部署。为打通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1年9月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多措并举大力提升谈判药品的可及性,除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满足药品供应保障和临床使用外,还提出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
2021年12月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发布了《碘-131胶囊使用过程辐射安全研究报告》。报告通过研究治疗用碘[131I]化钠胶囊特性及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安全风险,提出将医疗机构使用治疗用碘[131I]化钠胶囊的相关活动确定为“表面污染水平较低的固体”,操作方式为“简单操作”,核素毒性因子为0.1,状态与操作方式修正因子为10。提出碘[131I]放射性药物由“液态”制剂变更为“固态”胶囊后,整个操作过程大大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以及外照射和内照射辐射影响,降低了碘[131I]放射性药物洒落的风险和污染事故的概率。
治疗用碘[131I]化钠胶囊成功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仅进一步提高该药品的可及性,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对满足现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解决放射性药品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发展瓶颈,促进国内核医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