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生态安全底线,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近日对辖区内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中核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检查中,东北监督站按照《核电厂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方案(试行)》要求,对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印发检查程序,采取区域协同、部门协同的方式,科学优化检查工作分工,固化检查责任。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优势,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和地市生态环境局水、气、声、渣等方面专业执法人员作为检查主体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提高发现问题针对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调动审评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邀请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专家就环评中有关事项进行诠释,保证检查工作依法依规,确保审评优化落实到位。通过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对核电厂在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海域环境等环境要素进行全面体检,不断增强核电厂环境保护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环评要求落实到位。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东北监督站采用“清单+整改+帮扶+确认”的闭环链条式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定期调度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确认核实,督促核电厂营运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检查组技术专家对核电企业在废物循环利用、污水净化绿色回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供技术帮扶,帮助核电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依法排污,推动监督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巩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治理成效。
后续,东北监督站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加强外部监管,督促企业激发内生动力,以核电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