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技术网讯:核电厂的废气是如何处理的?
在核电厂运行过程中,反应堆燃料元件破损和堆芯区活化反应产生的放射性废气会部分地溶解在堆回路冷却水中,并随冷却水或蒸汽的泄漏而逸出,形成工艺废气。
反应堆废气中放射性核素的寿命大多很短,一般采用加压储存衰变的方法,将废气压缩并注入衰变箱中,储存60~100天,使废气中的放射性核素基本“死光”,然后过滤吸附将净化后的气体经检测达标后通过高烟囱排入大气。实践证明,核电厂废气的放射性浓度可降低3个数量级。
核电厂的废水是如何处理的?
核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其体积、放射性浓度和盐含量有较大差异。为了防止不同废水之间的交叉污染,核电厂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常用的废水处理技术包括储存衰变、过滤、蒸发、离子交换和膜分离等。我国对核电厂流出液的放射性浓度有极其严格的规定(GB6259-2011),废水经过净化处理之后,流出液排放口下游1千米处受纳,水体的放射性浓度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总β指标值为1Bq/L),与国际标准相一致。
各种堆型产生的废水不完全相同,对于广泛采用的压水堆核电厂,各类废水的处理工艺如下:
(1)工艺废水。主要为冷却剂相关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的疏水和引漏水。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和盐含量的不同,可采用预过滤、离子交换、蒸发等方法处理。
(2)设备去污废水。主要为放射性设备去污产生的去污废水,其盐含量较高,一般采用蒸发处理。
(3)地面冲洗废水、淋浴水和洗衣房水。这类废水的放射性水平很低,可经过滤后排放,或采用蒸发处理或膜过滤 (反渗透、纳滤或超滤等)处理。如废水含有洗涤剂,蒸发时则需添加消泡剂,或预先分解洗涤剂。
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属于中、低放,经过净化、浓缩后采用塑料、环氧树脂等固化在金属桶内;对于低放废液经过上述净化处理后,经检测符合规定值稀释排放。
(中国核技术网 责任编辑: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