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与巴基斯坦核监管局于2005年建立了中巴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机制,在核与辐射安全信息交流、核安全技术研发、人员培训、核电厂现场联合监督等方面持续开展合作。
在本次会议上,双方就各自国内的核安全监管进展、中国华龙一号堆型和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的监管、监督及审评、巴基斯坦核安全文化自评估及监管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双方商定将放射性后果评价、核电厂网络安全、近地表处置、核材料运输以及运行经验反馈等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合作议题,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为促进中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核安全合作,两国监管机构负责人签署了“关于成立中国-巴基斯坦核安全合作中心的谅解备忘录”,并将继续每年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及技术研讨会。双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人也续签了技术合作协议。代表团还参观了巴基斯坦核监管局的核应急中心以及国家核安全与安保研究院。
访巴期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与巴基斯坦核监管局共同赴卡拉奇、恰希玛核电厂开展现场联合监督活动,并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就核能与核安全合作等双方共同关心的话题交换了意见。代表团还与驻巴大使馆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