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参会代表表示,《核医学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为患者出院、放射性废物解控等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实用性较强。大家对标准涉及场所选址、控制区剂量要求、通风管道设置、废物解控要求等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核三司认真记录了各位代表反馈的意见,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释义。
下一步,核三司将加大《核医学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宣贯力度,明确条款释义,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许可办理等提供指导,提升核医学科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