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依据监督检查程序,重点对核岛FCD所需的施工管理条件、技术条件、设施设备、人力资源等准备情况以及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核岛筏基、混凝土搅拌站、土建实验室、原材料存储场地等场所进行了现场踏勘,并与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了访谈。检查情况表明,海阳核电厂4号机组已基本具备核岛FCD的条件。
后续,核二司将督促营运单位按照检查要求进一步做好核岛筏基混凝土浇筑的各项准备,为高质量建造海阳核电厂4号机组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