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约履约周期为三年。我国于2006年加入联合公约,自2008年起向缔约方审议会议提交国家报告,自2009年起参加缔约方审议会议。受新冠疫情影响,第七次审议会议由2021年推迟至2022年6月举行。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了代表团,克服多种困难,圆满完成了第七次缔约方现场审议工作。
在本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向参会代表作了关于参加联合公约第七次缔约国审议会议的总结报告。与会各部委和相关单位代表、国家报告编审委员会委员讨论了第八次履约中国实施计划和相关重要事项。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随着当前国际形势的变化与国内核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积极参与全球核领域治理体系,展现国内工作成绩、为世界贡献中国经验,同时,以履约促进国内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理念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应成为做好履约工作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会议对做好履约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形成了广泛共识。
会议强调,参与联合公约履约的各位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联合公约履约相关工作。要立足实际细化履约工作计划,实事求是总结梳理国内实践经验,扎实做好国家报告编制各项工作。要规划好近期工作和长期安排,对重要议题尽快开展现场调研,摸清国内情况,并做好国家组官员推荐、专题会议展示、良好实践筛选等工作。
会议还议定了后续具体工作分工、重要节点、国家报告编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