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2023年第二次专题会议,应急与辐射安全分委会审议了《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二审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的特邀专家,以及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办法》将进一步规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以及伴生放射性尾矿(渣)综合利用等活动的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有助于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完善辐射环境管理体系,推动伴生放射性矿行业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