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修改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的管理》(HAD103/14-2023),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