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法依规、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运行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和审批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安全审评中心共200余人成立联合团队,对《广西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等9份技术文件和5项首堆试验程序等进行审评。加强对3号机组土建、安装和调试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加强首堆调试监督检查。此外,对3号机组建造期间发生的事件进行严格审评,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2月19日至2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开展了首次临界核安全检查。完成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后,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于12月27日实现首次临界。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将持续加强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带核调试和运行的核安全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总结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首堆调试和运行经验,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把经验反馈落到实处,及时反馈到后续“华龙一号”核电项目建设中,推动“华龙一号”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