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地市辐射安全监管抽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东北监督站制定2022年度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东北三省实际情况,选取辽宁省锦州市、葫芦岛市,吉林省白城市、四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等6个地市开展地市辐射安全监管抽查工作,共抽查12家地市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派出监督员41人•天,发现问题54项。
为切实发挥地市辐射安全监管抽查工作实际效果,督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东北监督站从四个方面着手提升监管有效性。一是明确工作方向,摸清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状况、了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履职情况及业务能力水平,督促地方落实辐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重点选取检查单位,12家地市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中除6家Ⅳ、Ⅴ类放射源及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外,还包括6家Ⅱ、Ⅲ类放射源及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以检验监管权限下放后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实际监管情况。三是精心设计检查流程,对地市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抽查工作,不事先告知抽查对象,并采用地市检查、监督站观摩以及监督站检查、地市观摩两种方式交替进行,确保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四是注重提升地市监管水平,检查工作后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对地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面临的风险挑战进行深入探讨,推广建立辐射安全执法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习、使用国家核安全局第三层级技术程序等好的经验做法,并提出加强核与辐射应急准备、科普宣传等工作建议。
针对地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东北监督站相关负责人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障辐射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辐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要守正创新提升监管能力,通过集中学习、参加培训、实战训练做到懂辐射、会监管、敢监管,解决人员变动导致的监管力量薄弱问题。三是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按照监督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明确各核技术利用单位风险点及监管重点,做到精准监管、重点监管。
下一步,东北监督站将持续跟踪核技术利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将抽查工作中发现的地市辐射安全监管问题在总结报告中反馈,并择机集中通报相关情况,发挥地市监管抽查实效、切实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东北地区地市辐射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