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原子能院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党的二十大前后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会,对近期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对党的二十大前后安全环保管控措施和第四季度安全环保工作进行部署。院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薛小刚主持会议,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核集团近期安全环保工作要求,听取了院第三季度安全环保工作汇报,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六个必须”落实,党的二十大前后和第四季度安全环保风险管控等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核集团安全环保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及召开期间安防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环保管控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会议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精准把握问题关键,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六个必须”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前后疫情防控、安全环保风险管控要求。各单位要将管控要求和具体措施宣贯、落实到位,决不能触碰底线;要精准分析风险变化,将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开展。
三是系统梳理短板和弱项,全力推进第四季度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工作计划,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年度重点任务高质量收官。
近日,原子能院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安防环保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制定了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及召开期间安全环保工作方案,提出五项措施要求:加强风险研判,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严格专项整治,坚决强化隐患源头治理;严格管控现场,坚决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应急值守,坚决防范应对突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