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业务专业知识培训,是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北监督站)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核安全法》、持续提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传承“核安全精神”、弘扬核安全文化、打造核安全铁军的有力手段。8月9日上午,西北监督站按照站内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开展《西北监督站2022年处级以上干部业务培训计划》第七期——《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法规标准专题培训。
培训紧贴监督检查实际情况,聚焦法规标准,通过核医学发展形势分析,HJ1188-2021标准制定过程介绍、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案例剖析、与《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标准对比等方式对HJ1188-2021标准适用范围、场所分级、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为做好核医学领域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督工作理清了思路,教授了方法。
西北监督站将结合这次培训,继续秉持“严慎细实”工作理念,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带来的新要求,深入践行“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持续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夯实监督执纪的基础,不断提升监督员忠诚履职的能力与水平,为守护西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积极贡献新的更大“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