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保障辖区辐射环境安全,6月1日,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南监督站)会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化冶院)就5月25日对云南地浸采铀科研试验基地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沟通座谈,西南监督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北京化冶院有关人员参加。
西南监督站回顾了去年对北京化冶院安全提醒谈话时提出的整改要求,指出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未履行重要情况报告、退役治理过程中部分流程不合规、环评批复要求未完全落实、退役治理工程中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就如何保证退役治理中辐射环境安全与地下水安全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北京化冶院汇报了整改措施和计划,与会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就有关整改工作达成共识。
西南监督站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营运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和核安全观的高度,认识退役治理中的安全问题;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意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依法开展退役治理工作;要做好问题的分析和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对地下水的监测,完善工程措施,确保放射性废物全部安全填埋;要关注舆情,防范“黑天鹅”事件发生,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出现突发应急情况时方案用得上、人员顶得上、应对靠得住。
北京化冶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完全接受本次谈话中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完善整改方案,以保障后续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培育核安全文化,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到位;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重要事项及时报告,重要环节接受监督。